关于报销学生2023年寒假期间外诊门诊医药费的通知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定于:5月11日—5月12日报销学生 “2023年寒假期间”的外诊门诊医药费(执行洪医保发[2021]57号文件),具体安排如下: 时 间 | 地 点 | 核报对象 | 5月11日(周四) | 瑶湖校区医院 | 瑶湖校区学生 | 5月12日(周五) | 青山湖校区医院 | 青山湖校区学生 |
请需报销门诊医药费的学生带好本人有效证件、发票、药品清单、银行卡(最好是学校统一办理的银行卡)按上述时间到校医院办理报销手续。 附:根据洪医保发[2021]57号文件规定:1、自2021年9月1日起,学生在校医院就诊报销65%,35%的费用自理,转校外医院门诊就诊没有报销。2、寒、暑假期间可以报销家乡属地一家基层公立医院的门诊医药费,报销比例65%(在医保规定报销范围内),报销时间具体看学校通知。3、住院医疗费报销凭医保卡或电子医保卡按居民医保相关规定执行,具体由学工处办理。 医院、财务处 2023年05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