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育险报销的通知
根据省医保中心的规定,参加省本级医疗保险的教职工,自2020年1月起,生育、人流的教职工都可自行前往省医保中心报销生育险,具体所需材料如下:
一、生育险报销材料:发票、发票明细、出院记录、诊断证明(以上为生产时住院材料原件);结婚证、生育服务卡、出生证、银行卡、身份证、社保卡(以上为原件+复印件);单位银行账户(复印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产假期间工资证明(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等应发金额,顺产158天计算、剖宫产+15天计算);“省本级生育保险待遇结算单表”(加盖单位公章,该表可从校医院网站下载))。另外,提供1600元门诊产检全自费发票和发票明细,门诊产检部分可报800元。
二、人流住院报销材料:发票、发票明细、出院记录(以上为住院材料原件);身份证、社保卡、银行卡、结婚证(以上为原件+复印件);单位银行账户(复印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25天产假期间工资证明;“省本级生育保险待遇结算单表”(加盖单位公章,该表可从校医院网站下载)。
三、人流门诊报销:疾病诊断证明书、门诊发票、清单(以上为原件);身份证、社保卡、银行卡、结婚证(以上为原件+复印件);单位银行账户(复印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25天产假期间工资证明;“省本级生育保险待遇结算单表”(加盖单位公章,该表可从校医院网站下载)。
报销地址:江西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南昌市中山西路58号,地铁1号线滕王阁1号口出前行100米左右即到)
校医保办
2021-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