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转发省医保中心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2-07 浏览次数: 10

通 知


各位老师大家好!现转医保中心通知如下:

近期,全国多地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我省已于124日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是经办服务的一线窗口,是疫情防控的重点区域。根据上级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我中心积极推广“网上办、掌上办”医保经办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大厅办理业务安排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省本级医疗保险业务请尽量选择网上办理、电话咨询、邮箱办理“非接触式”途径,减少现场办理次数,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如确需到医保大厅现场办理业务的,建议您在上班时间拨打服务热线0791-86658125,提前咨询好所需携带材料、注意事项和预约现场办理时间,中心将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办理业务。

  二、关于网上办理业务安排

  用人单位办理医保缴费基数核定、门诊特殊慢性病变更、医保特殊药品使用申报、终止备案、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医保待遇备案、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相关单据打印、新增人员参保、参保单位变更(合并、分立、注销)、参保人员信息变更、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受理、医保关系终止等11项业务,全部实行网上办理,原则上线下不再受理。

  各参保单位请鼓励参保人员优先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省本级医保业务邮箱(jxydjy123@163.com)或“赣服通”生活号等“网上办、掌上办”等线上方式办理医保事务。机关事业单位2020年基数申报延长至2020225日前完成,扫描纸质版(盖章)、电子版可发至电子邮箱(ybj_ybzx@jiangxi.gov.cn)或联系何清同志(联系方式:13970825318)进行网上申报。

  三、关于异地就医备案安排

  参保人员办理转诊转院等异地就医业务,请通过微信小程序、电子邮箱(jxydjy123@163.com)办理业务,将所需材料和本人身份证拍照传递至邮箱,并预留联系方式。邮箱名称格式要求为:“单位(姓名)+身份证号+办理事项+联系方式”。

  四、关于零星报销业务安排

  中心将延长医保报销业务有效期,2019年的医疗费用发票可在20201231日前办理报销,建议参保人员尽可能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再前往医保服务大厅办理报销费用。

  业务办理咨询电话:0791-12345 0791-86658125

对于疫情防控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和影响,恳请予以理解支持。


以上是省医保中心有关医保办理的通知,若老师们有急需办理的事情和有关医保方面的咨询,请拨打校医保办经办人电话:13576064762。特殊时期给您带来不便,恳请予以理解支持!

校医疗保险办公室

                                                                                                       2020.2.6